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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職場經驗談》—同事非朋友

作者/狼米

我不知道這標題下了會引起多大的反彈,但我是真的這麼覺得。

也許我同事若看到這篇文章,可能會氣得跳腳:「好哇,原來妳從沒把我們當朋友!」

但話不是這麼說的,並不是只有視為朋友,才代表我重視你們,而是我覺得「朋友」的定義與「同事」或「同學」有一定的界限。
當然,每個人對朋友所下的定義都不盡相同,在我認為的話──

朋友是一種不容易消失的關係。
它不會隨著離職或是畢業等等因素而終止;也不是根據相處多久,聯絡是否頻繁來評估你們友情是否深厚。
若說它是所有人際關係裡最難界定的一種,可能也不為過。

同事或同學裡,只有離職或畢業多年,我們的情感始終不變的,我才會將他們列為朋友。

而我強烈覺得,不要在公司裡交朋友。

因為同事是一種「公」的關係,它講理,朋友則是「私」的關係,它重情;情與理常常會有矛盾,所以能夠不把它們混在一起就不要混在一起。
每個人都知道,職場上公私分明的重要性,如果你把同事當朋友,就會引起很多不必要的麻煩,你自己的麻煩,甚至連帶到公司的麻煩。

尤其女人的友情比男人難處理很多。
當有狀況發生時,男人可以秉公處理,事後彼此心甘情願;而女人卻絕大部份都「只能」秉情處理,然後事情不管有沒有處理好,後續都會有很多人情啦壓力啦,一堆牽絲糾葛的包袱拖著。

也許是人性對「友情」有太多期待。

──我們是朋友啊,所以我們是同一陣線的,公司投票你當然要投給我。
──我們是朋友啊,所以你讓我通融一下有什麼關係?卡關卡那麼嚴幹嘛。
──我們是朋友啊,所以不要計較那麼多,幫我做一下這個。
──我們是朋友啊,所以我要偷偷早退,你就幫我刷一下卡啦。
──我們是朋友啊,所以我拿公司的衛生紙回家的事,你要幫我保密。
──我們是朋友啊,所以……

友情變成一種太好利用的工具,浮濫的工具。任何雞毛蒜皮的事都可以用友情來做掩護。

最糟糕的是,當友情不復存在時,那才是天大的麻煩降臨。
我曾經看過一群原本很要好,連上廁所都要一起的死黨在公司鬧翻後的災難。
或是有人引薦了她的好友進同一家公司、同一個部門,然後多年感情分崩離析。
還有麻吉兩人的晉升速度不同,一個成了上司一個成了下屬,結果開始互扯後腿……

水能載舟亦能覆舟。

公司是一個有「利」存在的場合,當友情站在利的面前,要怎樣讓它不變質,是一門很艱深的學問,如果你沒有自信可以顧到面面俱全,那就不要把友情拿來公司這塊試金石上磨。

如果我們只是「同事」,很多事情都會簡單許多,做事不會再有多餘的理由絆手絆腳。

如果我們個性真的很合,我們還是「感情很好的同事」,若有一天我們不在同一個職場上了,但感情仍舊沒變,那我們就會變成「好朋友」;如果我們因分離而漸行漸遠,那我們就是「很好的前同事」。

我有一些「感情很好的同事」,也有很多「很好的前同事」,而且難能可貴的,還有「好朋友」繼續存在。

我很喜歡這樣的感覺,它簡單多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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